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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联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由八十多家国内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02年3月26日成立,总部设在上海。
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与现代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运营全国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实现银行卡全国范围内的联网通用,推动我国银行卡产业的迅速发展,实现“一卡在手,走遍神州”,乃至“走遍世界”的目标。
公司经营范围
(一) 建设和运营全国统一的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
(二) 提供先进的电子化支付技术和与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相关的专业化服务;
(三) 开展银行卡技术创新;
(四) 管理和经营"银联"标识;
(五) 制定银行卡跨行交易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协调和仲裁银行间跨行交易业务纠纷;
(六) 组织行业培训、业务研讨和开展国际交流,从事相关研究咨询服务;
(七)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相关服务业务。 |
移动支付-“手机钱包” 业务介绍 |
移动支付—“手机钱包”(以下简称“手机钱包”)业务是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公司联合各大商业银行共同推出的一项全新的个人移动金融业务,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业务运营支持。
一、 客户定制
a) 客户应根据移动支付-“手机钱包”(简称“手机钱包”)业务开展所在地的移动公司、银联分公司及各商业银行发布的用户手册,到各地移动营业厅或银行营业厅定制手机钱包业务。
二、 使用说明
a) 详见各地手机钱包业务用户须知及用户使用手册。
三、客户应确认申请“手机钱包”所提供的手机号码可与自己的银行卡帐户绑定,进行各类交易操作,同时客户应知晓若银行卡持卡人与机主不是同一人可导致的风险,并对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责任。
四、绑定成功后,POS机自动打印绑定凭证,用户应仔细核对凭证中绑定关系的正确性,并妥善保管此凭证。
五、手机钱包开通时间以向客户发送业务开通短信通知为准。客户将通过短信收到手机钱包密码,客户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的移动电话卡及手机钱包密码,所有使用手机钱包密码进行的手机钱包操作均视为客户本人所为。因转借、转让或丢失移动电话卡及手机钱包密码失密而产生的风险及后果均由客户负责。
六、客户愿意支付由手机钱包功能产生的各项服务费用(业务开展初期,根据各地移动公司确定的资费标准,将免予收取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客户因使用手机钱包服务而产生的基本通信费用由移动公司收取。
七、客户对绑定的银行卡账户进行操作时必须遵守银行卡管理章程和相应业务规定。
八、客户需要停止手机钱包服务时,应办理注销手机钱包服务的手续。客户在终止手机钱包服务后,其银行卡帐户依然有效,客户除了手机钱包以外的一切业务操作仍然受到银行有关章程及业务规定的约束。
九、客户签约的银行卡遗失后,客户需持客户在银行报失重制后的银行卡到移动营业厅或银行各营业厅重新定制手机钱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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